这样算得上是"入室抢劫"吗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3 22:18:20
我有一朋友于8月份接了一份单子,总共货款为15000元,对方先交30%定金也就是4500元,但对方是开的空头支票,交了货余款也是开的空头支票,我朋友就打电话向对方讨债,经过多次的电话联系,对方就不承认这笔货款,也不承认欠我朋友的钱,但我朋友就很恼火,再就是经常性打电话对方也不接电话了,就是过了那么几天对方突然打电话给我朋友说让他过他公司,我朋友就带了其中两名员工,总共是三人一同去了,但到了对方公司结果他不在,我朋友打电话他了不接,我朋友就当时报了案,派出所说不管这件事,我朋友他们就在他公司带了一会觉得不对劲,就撬开了他公司的柜子,拿走了他的营业执照\户口本\和一台手提电脑就走了,回来时也打电话给那个人,但那个人就是不接电话,他们打电话也是想和他协商的,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是9月3号左右,那个人就约好我朋友(也是那三个人)到了他公司,那个人就象派出所报了案,说我的朋友他们入室抢劫他的东西,那天也就在他公司被派出所人带走了,录了一天的口供,到第二天零晨就被送到看守所了.
这就是事情的结过,我想咨询一下张慧进律师这个事情严重吗?我现在很着急,能严重到什么地步吗?就退一万步来说,最严重能坐牢吗?坐牢时间有多长吗?请张律师为我详细解答行吗?

要看两种情况,如果当时办公室没有人,撬开保险柜拿走东西只能算入室盗窃,根据盗窃金额数量的多少定罪;另一种是如果当时办公室有人,采取暴力或者其他威胁手段撬开保险柜拿走东西就属于入室抢劫,不管数额多少直接构成刑事罪,量刑时根据抢劫数额和危害程度来定刑的。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问题不大,不管怎样现在主要是请律师向主管部门陈述事情的成因,以求得到他们对事件的考量,而取得对己有利的结果。

我觉得这个算是盗窃 还算较严重 但应该可以取保以及缓刑